送外卖工资一月一结吗(送外卖一月工资多少)

送外卖6天挣48元,协议如何?

今天华商报有则新闻,说是咸阳某大学生,春节期间找了一份送外卖的兼职,但因为所在小区疫情管控,干了6天不得不提前结束工作。而在结工资时,6天送了80单外卖,仅挣了48.39元。

于是,这位大学生和家人多次找商家,后来又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从2月23日,到3月10日,商家总算将80单的外卖费320元支付给大学生。

对此,大学生和家属对商家的做法感到不满。“ 我向有关部门投诉后才拿回所得报酬,要是员工或兼职员工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却没有投诉,那他们是不是就白白把我们该得的钱扣除了吗?”

不愧是大学生,维权意识很强,也很有策略。春节假期有时间,找个兼职,按照要求体检和租赁电动车,入职开始工作。期间的工作如何呢?据商家说,有迟到,有旷工,但是,的的确确送了80单,而且约定的送单费是每单4元。

至于只送了6天就结束,只是因为小区建议疫情防控不要送了。如此,本来说好的兼职一个月,可免费提供工作服和电动车,结果却被大学生提前终止。到此,也就有了商家80单扣除各项费用后的48元。

针对80单的收入不能获得,该大学生先是多次寻找商家,然后直接投诉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同时,也与媒体联系曝光此行为。如此以来,效果非常好,80单320元送单费商家支付,关键的是该大学生和家属很不满意。

是啊,不满意就要继续寻求维权。不仅仅为该大学生的利益,也为其他外卖员的合法权益,必须要商家给个说法。至于说商家,我估计,只能是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了。正常情况下,外卖员本就是灵活就业人员,收入高,人员就多;一旦收入低了,马上人员就流失。外卖平台或者商家对外卖员的“约束”是很有限的。

但是,协议是必须要签订的。当一个外卖员从事外卖工作,必须与外卖平台或者商家签订详细的、严格的协议。这协议因为是格式合同,已经受到了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核。也就是说,充分保护商家或平台利益的同时,也能保证外卖员的利益。

就说,这位咸阳的大学生寻求商家兼职送外卖的时候,肯定会有明确的协议约定的。众所周知的是,外卖平台或商家对外卖服务质量的管控,唯一的手段就是指标考核。而考核的结果是通过经济处罚体现出来的。

要是真的如商家所说的那样,该大学生送外卖有迟到、旷工现象,这估计会被考核指标打分的。尤其是,一个月的送外卖,仅仅因为小区的建议6天就终止了,不敢说违约吧,起码这样的轻率与随意肯定会在协议中有相应处罚的。如此以来,按照商家的考核办法,该大学生送80单,只能得到48元,或许是符合协议约定的。

不敢说肯定,只能说或许,就是因为该大学生在维权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说有协议,只是偏面强调送了80单。而商家能够给出48元的结算,要是不按照协议实施,我是坚决主张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严肃处罚的。要是说,商家后来补发了320元,算是“理屈词穷”的原因,我以为这到未必。

尽管从本新闻来看,有该大学生的爆料,采访了商家,也采访了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似乎是非常的客观理性,可实际上,采访商家时,根本没有对双方签订的工作协议有个说明。要知道,肯定是有协议的,不管是以啥形式。

现实中,对商家来说,媒体曝光会形成舆论压力的,而政府部门介入,更是让商家感到“无论如何,必须尽快息事宁人”的。这样的心理支配下,该大学生能够获得320元,更多会是“危机关公”的策略,并非真的说是商家“没有道理”的。

当然了,我不是为商家说话,而是说该起劳动争议,要是我来说,该大学生一分钱不得才是应该的。工作时迟到,甚至旷工,干6天就随意终止,不敢说很多吧,估计考核指标分数会极低的。这样的劳动者,还指望挣钱?

总之,该起与美团外送有关的新闻,曝光的时机很微妙。毕竟,当下“3.15”马上就要到了,美团等互联网经济平台正处于聚光灯下,此时任何负面消息都会让商家“胆战心惊”的。该起事件,本来很简单,只要公开该大学生与商家签订的协议即可,也包括商家考核的分数。而最后的处理结果,只是让我感慨很多,契约与规则意识在当下真的极度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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