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晚间,ST锐电发布公告称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中俄丝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采取责令暂停收购的监管措施,同时,公司被告知在改正前不得对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此公告的发出,无疑宣布ST锐电的“自救之路”受阻,在还剩下的五个交易日中,ST锐电能否“起死回生”,创造奇迹,又多了一分不确定性。
ST锐电最近一直为退市所困扰。截止到4月3日晚间,其已经发布了六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6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
而ST锐电的股价由3月16日至4月3日期间,已经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
3月17日,其披露《ST锐电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3月28日,披露《ST锐电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3月31日,披露《ST锐电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4月1日,披露《ST锐电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和《ST锐电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4月2日,披露《ST锐电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4月3日,披露《ST锐电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由其风险公告不难发现ST锐电形势的危急。
然而,事情似乎在3月31日晚间出现了转机。当晚,其发布了“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由公告可知,ST锐电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368423800股表决权委托给中俄丝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接受上述三家股东表决权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 136842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9%。
《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并生效后,ST锐电控制权将从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变更为王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拥有公司最大表决权份额。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所涉及的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同时,公告明确:如公司未能成功保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地位,则协议自动解除。
对于此公告,有媒体分析认为,相较于以往表决权和股权捆绑在一起的方式,此次两者完全分开,其主要目的可能是用来提振市场信心。
而此公告一经发布,便招来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委托表决权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并要求ST锐电于24月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系列问题,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月2日晚间,ST锐电发布公告——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其中表明:鉴于本次《问询函》涉及到的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确认与核实,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决定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预计不晚于2020年4月7日披露回复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拥有公司最大表决权份额的中俄丝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推进权益变动相关工作,但鉴于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论证,所以暂无法披露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和权益变动报告书;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和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2020年4月7日披露。
与之同时披露的还有“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锐电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期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而随之,4月3日晚间,事情变得进一步明了,“告知书”将现有的局面画上了句号——责令暂停收购。
然而,随着清明小长假的到来,这一事情暂时搁置,并无进一步的相关信息。但是在仅剩下的5个交易日里,ST锐电定不会“束手待毙”,后续的结果也暂无答案。但相信假期结束之后,进一步消息是必然。
【关于ST锐电】
ST锐电为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558)的股票简称,是中国第一家自主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适应全球不同风资源和环境条件的大型陆地、海上和潮间带风电机组的专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并在中国率先自主开发出全球领先的5MW、6MW系列风电机组。截至2018年,实现累计风电装机容量16524MW,海上风电装机容量170MW,出口装机容量388.5MW,在国内市场排名第四。
华锐风电以打造“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为核心战略,以“责任、规则、执行”为核心企业文化,以领先的技术、创新的产品、专业的服务、规范的管理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创造了中国风电设备制造业多个第一和奇迹:
第一家引进国际先进的兆瓦级风电机组技术,开发出可适应全球各种风资源条件和环境条件的1.5MW系列化风电机组,并打造完成完善的兆瓦级风电机组国产化配套产业链,实现了国产化兆瓦级风电机组的规模化生产;第一家完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主流、技术先进的3MW系列陆地、海上及潮间带风电机组的研制工作,并批量生产;第一家完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首台5MW及6MW风电机组的研发和生产;为欧洲以外全球第一个海上风电场、中国第一个国家海上风电示范工程——上海东海大桥风电场提供了全部34台3MW风电机组,目前所有机组已顺利出质保,成为目前国内第一个经过5年运行检验并顺利出质保的海上风电项目;正在建设全球技术水平最高、设备最先进、研发和实验能力最强的国家能源海上风电技术装备研发中心,和全球首创的大型海上风电整机生产、组装、测试、海上运输和海上安装服务一体化基地;展望未来,华锐风电将继续迎接挑战、开拓创新、勇于超越,将公司打造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来源于华锐风电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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