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三包是哪三包?到底该如何三包?

所谓“三包”是指包修理、包更换、包退货。在“三包”有效期内,属商品质量问题的,所有的修理费由销售者或特约维修者支持。

  “三包”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原价退货;“三包”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免费换货;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凭发票和维修纪录,要求经销商免费换货;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而消费者又不愿意调换,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可按规定收取折旧费。

到底该如何三包?

2018年2月,田女士在网上购买两支菲利普电动牙刷,分别花费1599元和1399元,两支牙刷用了不到一年,都无法转动了,田女士拨打飞利浦400售后电话。

对方表示:三包期为一年,他们只换不修,于是给田女士换了两支。

然而,新换来的两支牙刷用了几个月,又坏了,问题还是不能转动。

于是田女士又拨打了客服电话,对方表示:购买已经超过一年,也就是过了保修期,所以商家不再负责更换。

田女士认为:无法接受商家按照第一次购买时的时间去计算保修期。

后来飞利浦方面表示:维修费可以给田女士打八折,每支牙刷只需自付800多元。

田女士仍不理解,也无法接受,最终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飞利浦给田女士更换了其中的一支,另一支不予更换。

至于新换产品的三包期,飞利浦方面没有明确告知。

后经跟飞利浦方面核实,飞利浦作出如下答复:

到底该如何“三包”?

1500多元一支的飞利浦电动牙刷,没用到一年就坏掉了,商家给消费者换了一支,没用到一年又坏掉了,并拒绝再次更换。

那么所谓的三包,究竟是是单个产品的三包,还是一次服务的三包呢?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于1995年08月25日发布并实施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经贸〔1995〕458号)第十四条规定:

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

好了,对于三包服务你们是否清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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