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最怕你去哪个部门投诉(12333和12345哪个效率高)

劳动局最怕哪个部门

企业最怕环保举报和投诉,因为现在国家对环境保护管得严,有些企业环保设施不齐全,都是偷着开工,所以,企业都怕环保部门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如果有求职者发现职介存在违规行为,可随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这要看你拿不到工资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单位的原因,你会有胜算的,但如果是个人的原因,那就不一定了。

如果是所有员工或者是大部分员工没有拿到工资,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单位的原因,如果是少数人或个别人没拿到工资,很有可能是个人的原因。

一、如果是因个人原因没有拿到工资的,就应该认真的分析自身原因,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取得单位(企业。下同)领导(老板。下同)的谅解,及时地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如果去投诉,只能激化矛盾,使问题复杂化,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二、如果是单位原因拿不到工资的,除了单位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周转困难,一时拿不出钱来给员工支付工资等客观因素外,还有单位法纪观念淡薄,经营管理混乱,故意拖欠员工工资和加班费,严重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等主观因素。

对于因客观原因造成的拖欠工资问题,可先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单位领导协商,让他们给出支付工资的时间表。对于在协商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支付工资和单位因主观因素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申请起诉,依法追讨工资。同时,还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群众工作部门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这条在元旦春节和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前及期间是比较管用的。可以和前三条同时进行,也可以放到最后单独实施)。

三、此类问题,不管怎么操作,都有投鼠忌器的成分在里面。因此,一定要注意维权的方式和方法。如果人多,可以采取匿名的方式进行维权;如果人很少,特别是只有一个人,一定要有心理和思想准备,因为通过上述方式维权,就意味着要辞职(你可以赢得这一次,但在以后你会输掉N次,永无翻身机会),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走这一步。如果工资数额不多,且在自己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就可以果断的放弃,体面体辞职,另寻它途,或许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老板怕被员工告到劳动局,称职的老板是不愿意产生劳资纠纷或让员工四处投诉的,因为:

员工投诉会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影响;

员工投诉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

员工投诉说明劳动关系不和谐,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消及影响。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劳动局下设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管理。但欠钱属于债务纠纷的,劳动局是无权干涉的,需要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劳动,社保,单位都怕员工去投诉,因为员工去投诉,这些部门就会来查企业,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麻烦。

先说下我自己的一些经历吧。

刚参加工作那会,进了个无良公司,干了三个月一毛钱的工资都没发,后来好多人都离职了。当时老板承诺,工资到时候一定一分不少地发给大家。结果离职都三个月了,欠大家的工资也没发。大家就一致商量走劳动仲裁程序,后来大家找的法律援助,来进行维权。这个时候公司还醒悟,仲裁部门给公司下发的调解函,公司拒收,老板还不承认我们以前是他公司的员工。因为拒收调解函,我们只能走下一步的诉讼程序。

当老板看到我们来真的时候,才开始慌了。然后给我们每个人打电话,让我们撤销起诉。大家没人搭理他,老板又让以前的老同事打电话求情。再后来大家表态说明,撤销可以,先把工资补上,不见到钱,不撤销。最后老板分了两次,把钱给每个人都打了过去,但是只给了拖欠的工资,并没有给补偿,大家也没有过多的追究。

所从,从这件事来看,去劳动局投诉还是有用的。那么为什么员工一去劳动局投诉,问题就解决了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员工去劳动局投诉,对公司的信誉还是有影响的

员工去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一旦接收,那么公司就会在劳动局备案,这也是公司的一个污点,而且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公司都会被劳动局监管的比较严格。

另外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在劳资争议纠纷中发现企业存在某些不当行为时,可以对企业进行相关罚款处罚。

二、公司在行业内名誉受损

如果员工去劳动局投诉,那么基本上行业内都会知道,公司会落一个不好的名声。再加上从公司出来的员工,也会宣扬公司的各种不好,这些都是直接的影响,甚至会导致公司的合作伙伴以后直接不再合作。

三、公司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闹到法院,不仅要承担法律成本和责任,还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果拒不执行的话,是会上征信的,到时候公司贷款,包括其他的一切业务基本上都开展不了,以及对老板的后代都是不利的,这才是最大的影响。所以老板一般都会在你去劳动局投诉的时候找你私下协商解决。

总结一下:

当碰到这种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保留好自己的在职证据,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单、工作相关的资料和一些票据,这些都可以成为证据。然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利益。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涉及的范围很广,但多数情况下一般指工程建设领域。如果你这个范围的,一般首先要找建设主管部门,个别道路工程可能需要找交通部门。但总的牵头主管是人力资源部门。道理上说,建设和人力资源都可以,但习惯上首先找建设管理部门。

需要注意的有三个问题。

一是改革后,具体管理一般下放到区县一级,因此,如果要投诉,应该到区县一级的主管部门。在这些部门里,都有专门机构受理。

二是虽然发生拖欠问题比较多,但总的看,其数量比过去少了很多,这与各级强力介入有很大关系,也与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增强密切相关。应该说,只要发生投诉,各级都很重视,查处的力度是比较大的。但前提是投诉还是要合理的证据,也就是说,平时务工时要多留点心眼。

三是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有一个基本原则,即工资必须有总包方按月足额发放到卡上,如果没有做到,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拖欠,就要追究总包的责任。但现实中,情况要复杂得多。大家习惯由包工头代领,一旦包工头跑了,就非常危险了。虽然仍然可以追究施工企业的责任,但个人也不是一点责任没有的。因此,要防止出现拖欠,最好的办法是不要过分相信包工头。

四是在目前情况下,发生拖欠很少有单一原因,往往非常复杂。其中最难的是工程量的认定和争议,很多时候即使确实存在拖欠行为,但由于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确定工程量,难度就非常大了。

五是拖欠时间非常长的,问题就更复杂了。工程在建还问题不大,如果工程早已结束,甚至施工企业倒闭的,解决起来就更难了。现在有设置应急备用金的,但施工资料缺乏或无法认定,即使有钱也很难兑现。因此,时间长的除了动用法律手段,还需要多方面的手段。但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

总体来说,到哪里投诉还不是最关键的,核心是农民工要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多留心眼,多留证据,尽可能与信誉好的公司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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