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回家做的手工活了解(有没有领回家做的手工活)

手工活在家做,日赚百元很轻松,听到这样的兼职广告是不是很动心?

小心,这可能是诈骗陷阱。

近日,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涉案金额高达1.31亿余元。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主犯闫某志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李某丽、方某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2年,并处罚金50万元、30万元。犯罪集团其他被告人另案处理。

主犯之一的方某梅一开始也是一名受骗者。

2018年,方某梅偶然间在网上看到一则手工活兼职招聘信息,她很心动。

方某梅交了988元的入职费用,准备大赚一笔。

“公司设置了三个档次的‘入职费’,兼职488元、代理688元、总代988元,区别在于,做代理可以通过招收新人拿提成,差不多可以拿到新加入人员‘入职费’的60%左右;如果做总代,除了可以拿提成,还可以在招收满100个新人后晋升为组长,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责,同时每月领取固定工资。” 方某梅交代。

三个档次的“入职费”背后,是手工活。

交了“入职费”没几天,方某梅就收到公司寄来的手工活半成品,包括手珠、鞋垫、抱枕等,按照公司招聘时的说法,她只要用针线将鞋垫、抱枕上的图案绣出来,然后将成品寄回公司,就可以得到报酬。

公司说的轻松的手工活,做起来非常累。

“鞋垫和抱枕很难绣,就算我一直不断绣,也要4~5天才能绣完一双鞋垫。如果把公司寄来的半成品全部绣完,需要不间断绣一个多月,而报酬只有100多元。”方某梅说,公司会故意把非常难绣的半成品寄给受骗人员,目的就是让他们无法完成,为领取报酬设置障碍。

领回家做的手工活了解(有没有领回家做的手工活)

诈骗集团“办公”场所

法院审理查明:

2018年以来,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招募被告人方某梅等人,先后以“领航国际”“尚美工艺”“新创电商”公司名义,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推广手工活,宣称入职后可无限期领取手工活,虚构手工活简单易做、日赚百元的事实,伪造虚假收入照片,诱骗被害人交纳加盟费。

被害人交纳加盟费后,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方某梅等人利用故意拖延结算、发货时间,延长被害人回货周期、加大手工活难度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放弃完成手工活或者继续领取手工活,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加盟费的目的。从被害人处回收的车挂、鞋垫、钻石画及珠串等手工活成品,堆放在陕西、安徽等地仓库内,未进行正常的销售活动。

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等人还通过设立组长群、高层群等大量微信工作群对诈骗活动进行管理,设置组长、高层助理、高层等职务管理诈骗人员。

2018年1月至案发,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等人通过上述方式累计诈骗18万余人次,累计诈骗金额达1.31亿余元。被告人方某梅累计诈骗金额达1.27亿余元,获取违法所得62.5万余元。

领回家做的手工活了解(有没有领回家做的手工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方某梅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建诈骗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涉及诈骗金额1.31亿余元,被告人方某梅涉及诈骗金额1.27亿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闫某志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主犯,依法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李某丽、方某梅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显著,均系主犯,应按其组织、领导或参与的全部犯罪论处。被告人方某梅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0)
小多多的头像小多多创始人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