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百家商家都被协会起诉?(央视: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敛财?)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 张旭)胡辣汤、肉夹馍还没开卖,先被索要数万元, 这小本生意还怎么做?近期,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和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商家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尽管两协会的行为先后暂停,但此类事件衍生诸多问题:什么样的商标才是值得保护的?是否存在申请商标用来滥诉敛财的不正之风?

要卖潼关肉夹馍,先交十万块

本月中旬,河南焦作数十名逍遥镇胡辣汤店主,突然接到法院传票:状告其侵犯“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标使用权,索赔3万至5万元人民币不等。起诉人是周口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

从肉夹馍到香梨,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敛财?

天眼查数据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功注册的仅有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一枚商标。

随后,“潼关肉夹馍”再出商标纠纷。几十家小吃店商户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了“潼关”两个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万至5万元不等,如果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99800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功注册的仅有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一枚商标,申请日期为2014年4月,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12月。

申请商标后,“潼关肉夹馍”就开放了品牌授权和加盟体系。该协会发布的加盟费用表显示,加盟潼关肉夹馍旗舰店、标准店和创业店的费用分别为9.98万元、5.98万元、3.98万元,加上各类杂费,上述三类店铺的加盟总费用约为14万元、9万元、5万元。

从肉夹馍到香梨,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敛财?

图片来自“潼关肉夹馍”微信公众号。

天眼查APP显示,目前潼关肉夹馍协会共有开庭公告212条,被告包括多地的肉夹馍店、小吃店、快餐店,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而在11条已有判决结果的法律诉讼中,也多是“潼关肉夹馍协会”为原告,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多家小吃店,不过案件大都撤诉。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被告的店名中并没有“潼关”“潼关肉夹馍”等字样。一位被告的商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称,他成为被告仅仅因为部分菜单有“潼关肉夹馍”的选项。

在网络上,针对此事的舆论几乎一边倒:一个地名怎么就变成商标了?有网友调侃道:“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北京烤鸭、武汉热干面、桂林米粉开始瑟瑟发抖。”

就在该协会到处起诉的同时,官网却**了。24日上午,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出现类似《黑客帝国》中的字符雨——黑色背景下满屏飘有绿色“无良协会”字样。

从肉夹馍到香梨,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敛财?

11月24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维权”

11月21日,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情况声明,称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情况说明还表示,“胡辣汤不仅是逍遥镇的,更是全国人民的。逍遥镇胡辣汤之所以成为家喻户晓的美味佳肴,离不开各地胡辣汤经营户的传承熬制,离不开业内同仁的辛苦打拼,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支持。”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表示:“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维权事件,经当地产业中心责令暂停。潼关肉夹馍协会又打响商标维权战,在全国发起几百起诉讼,假如这个协会胜了,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山西刀削面…会不会起而效之?”

从肉夹馍到香梨,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敛财?

张新年律师微博截图。

在张新年发起的微博投票中,314人参与,共有258人投了“滥诉之举,影响恶劣”。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为何此类行为却被人们厌恶?

张新年说:“知识产权,保护的是运用知识的创造成果,而不是既有公共资源。如果放任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行为,会起到非常坏的示范作用。包括但不限于餐饮行业在内的很多领域今后都有可能成立此类协会,滥用诉权,小商家成了‘鱼肉’,法院也会不堪其扰。”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克丽认为,肉夹馍、胡辣汤都是小本生意,却被起诉数万元,卖出几万份才能得到一个授权,有敲竹杠之嫌。这是“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在网络上引发较大舆情的原因。

胡克丽告诉中新网记者:“商标法总则规定,立法目的是‘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本来用于保护集体利益的‘集体商标’涉嫌‘私用’,被某些投机之人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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