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最高获60万元贴息,期限一年

近日,从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7月28日前,市民可将书面意见建议反馈至相关邮箱。

根据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已被纳入中国(广东)、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备案主体名单的企事业单位,通过预审快速通道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每件给予1000元扶持;创新主体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后,在法院提起发明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判定专利侵权成立的,每件按维权费用的30%(最高3万元)给予扶持。

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南海鼓励企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拓宽融资渠道,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和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给予贴息扶持。其中,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还本付息的,按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最高60万元,每笔融资贴息期限最长1年;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对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并按时还本付息的,每家企业每年按其实际融资金额的1%给予扶持,最高50万元,每笔融资扶持期限最长3年。

同时,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和省专利金奖及银奖、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金奖及银奖的创新主体给予扶持。其中,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对获得国家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项目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扶持;对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项目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5万元扶持;对获得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金奖、银奖项目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扶持。

另外,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的创新主体给予扶持;对负责南海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企业专利管理师给予扶持;对专利代理机构分六个档次给予扶持。

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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