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交往的原则有哪些(良好人际关系四原则)

良好人际关系四原则

每个人都希望交许多朋友,收获真挚的友谊,那么怎么才能做到这一点呢?心理学家建议我们在人际交往中遵守四个原则:相互性原则,交换性原则,自我价值保护原则,平等原则。

第一个是相互性原则。人际关系的基础是彼此之间的相互尊重与支持,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无缘无故地接纳别人,喜欢是有前提的,相互性就是喜欢的重要前提,我们喜欢那些也喜欢我们的人。

比如,就像在谈恋爱当中,假如你是一个男生,你喜欢某个女生,在心里暗恋她,你希望自己心仪的这个女生也喜欢你,于是你先去喜欢这个女生,并且采取积极的行动,最终变成让这个女生也喜欢你。

人际交往中的接近与疏远都是相互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要想别人喜欢你就得先去喜欢别人。

第二个原则是交换性原则。人际交往是一种社会交换的过程,也就是说在交往中我们有各自的价值判断,而且总是期待这个交往对自己是有价值的,期待自己得到的更多一些,至少不能少于失去的,简单的说就是自己不能吃亏。

比如,张三和李四住的挺近的,张三刚买了辆新车,每次上班都是张三开车拉着李四,每次都是这样,李四觉得反正是张三顺路嘛,理所当然,再到后来张三就找借口不拉李四了,这就是李四打破了交换性原则。和一个人交往,老让人吃亏,当然人家就不干了。

除非有特殊目的,一般人际交往都伴随着这样一个交换原则。在家庭中也是这样的,无论是夫妻之间还是亲子之间,只要交往就有交换,彼此之间的付出与得到,遵循着交换原则,而且处于一种动态的平衡之中。

无条件的爱是一种理想状态,很多时候我们的爱都是有条件的。比如,孩子学习好你就高兴,因为满足了你的心理上的需要。

第三个原则是自我价值保护原则。自我价值是一个人对自身价值的意识与评价,自我价值保护是一种自我支持的心理倾向,防止自我价值受到贬低和否定,因为自我价值是通过他人的评价而确定的,所以我们对他人的评价极其敏感。我们认同和接纳那些肯定我们自我价值的人,会疏离那些否定我们自我价值的人,因为他们激活了我们的自我价值保护动机。

比如,自己的孩子只能自己说不好,人家说你就会很反感,就是因为他们激活了你的自我价值保护动机。

还有一些离了婚的父母,在孩子面前贬低对方,就相当于否定了孩子的出身价值,贬低了孩子的自我价值,对孩子来说是极大的伤害。比如,有一个青春期的男孩,父母离了婚,孩子跟着父亲,后来父亲和一个曾在娱乐场所工作过的女士结婚了,这个继母很会处理关系,小男孩每次去看亲生母亲的时候,都会夸自己的继母好。有一次,他的亲妈忍不住说了一句“好什么好,一个妓女!”这个小男孩没有任何含糊,抬手给了他亲妈一个巴掌,两人一下子都懵了。这里面有一个逻辑关系,他亲妈说她的继母是一个妓女,就是在说他的爸爸是一个嫖客,他就是嫖客的儿子,这是对他自我价值的攻击,小男孩的挥手一巴掌是对自我价值的保护。

对一个人自我价值的攻击就是从根本上的攻击,会激起他强烈的反击。

第四个原则是平等原则。交往的双方在社会角色、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力,还有对信息的掌控等方面,往往是不平等的。我们说的平等就是指的人格上的平等让对方感到安全,放松,有尊严,把握住这个原则,那么两个社会地位相差很大的人也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这四个原则是相互交叉的,人际关系搞不好,可能就是违反了其中的一个,或者是两个、三个,甚至是四个,往往是违反了其中一个,其他三个也有问题。要想搞好人际关系,就得四个原则都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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