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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他如何找律师改姓名?
你说去拿单程证.那意思是你已经申请获得批准了.那你带上自己的内地身份证去公安出入境部门拿证件就可以了. 如果是去申请单程证.就需要你老公的身份证和香港的住址证明(水电费单.电话单等).一封邀请函(内容邀请你赴港定居)
1.他现在香港身份证上的名字和结婚证上的名字是一样的话.就不需要律师文件.
2.如果现在香港身份证上的名字不是结婚证的名字.那就需要找律师做个公证.证明是同一个人.只是改过名字.
3.不需要带离婚证.
香港律师声明书大陆怎样接收?
香港律师声明书在大陆接收有以下几种渠道:1. 递交至大陆:如果涉及到大陆的案件,香港律师可以将声明书递交至相关的大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2. 在大陆律师的协助下递交:香港律师可以委托大陆律师代为递交声明书,大陆律师将会与相关的沟通并完成递交手续。3. 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递交:如果没有涉及到具体的诉讼,香港律师可以将声明书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直接寄送给相关的大陆当事人或相关机构。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跨境法律事务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操作指导,以确保声明书的有效递交和处理。
香港律师声明书在大陆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接收。发件人可以将声明书寄往大陆的目标地址,并在信封上清晰地注明收件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此外,可以选择使用快递服务,以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及时送达。
另外,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电子方式发送声明书,但需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大陆接收者收到声明书后,应及时确认收件,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核对和审查,以充分了解其中的法律权益。
香港律师声明书在大陆接收的方式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实现:
首先,可以通过香港和大陆的法律合作机制,例如“港澳司法互助安排”进行传递和接收;
其次,律师可以将声明书通过合法渠道邮寄给大陆的相关机构或律师代表人,或者委托专业的快递公司进行传递;此外,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进行电子传输并在大陆方面进行确认签收。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文件传递符合法律程序,并能够得到大陆相关机构的认可。
不能,大陆无法直接辨识香港文书的真实性,要求用于大陆的香港文书,先完整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其次递交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在大陆使用才会被认可。
英语中lawyer、attorney,soliciter,councel表示律师时有什么区别?
Lawyer律师的统称,对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普遍适用。但在美国,可包括法官、检察官和法学教师。
Attorney一词广泛用于美国,指授权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的律师;英格兰法律中,attorney一词指Westminster地区普通法高等法庭的公共官员(public officer)。Attorney at law一词经常与attorney一词互用,用法同attorney-at-law。Attorney in fact指法庭外接受委托的律师,也称为lawyer in fact。Bar是律师的全称概念,与法官对应。各地律师协会一般用bar association表达。Barrister一词源自英格兰法律,多用于英国、新加坡等国和香港地区,又称大律师、辩护律师,指有资格出席高等法庭的律师。类似称呼还有barrister, counsel和barrister-at-law。与之相对应的是solicitor。
Counsel指接受指派,专门为个人、公司和政府公务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人,称为法律顾问。美国宪法第6、第14修正案和联邦法庭规则中均有the right to counsel的规定,即刑事被告有权因经济困难而要求法庭为其指派辩护律师。可见counsel也有律师之意。Counsel pro hoc vice指仅仅代理某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