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属于副高级别职称。
副教授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没有行政级别。如果其本人担任有学校的行政职务,则根据其学校的地位和担任的级别有关。副教授应该履行的义务有: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等。
副教授(副高):原则上不仅具有开课的能力,对本学科的整体情况有充分的了解,自己主持研究项目,而且能把最新的研究用学术研讨会的形式不断开设成新课。副教授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没有行政级别。如果其本人担任有学校的行政职务,则根据其学校的地位和担任的级别有关。
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1、副教授任职达5年以上,在此期间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至3篇拦余以上论文。
2、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主编或参编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
3、能胜任本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成绩优良。
4、对本门学兄衡岩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羡御的实际经验,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能够密切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就,提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者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的贡献,或者在业务技能上有较高的造诣。
5、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