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居民个税计算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4、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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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个税税率表
(适用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级数 |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