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财产分配拒葬母亲

近日,上海青浦法院公布了一则家庭纠纷案例。陈阿姨夫妻育有三女一子,夫妻俩提前在某墓园购买了合葬墓地,使用人登记的是夫妻俩,认购人写的是儿子王林。2016年,陈阿姨的丈夫离世,落葬于合葬墓地。陈阿姨提前将财产进行分配,写下遗嘱并完成公证。20

近日,上海青浦法院公布了一则家庭纠纷案例。陈阿姨夫妻育有三女一子,夫妻俩提前在某墓园购买了合葬墓地,使用人登记的是夫妻俩,认购人写的是儿子王林。

男子不满财产分配拒葬母亲

2016年,陈阿姨的丈夫离世,落葬于合葬墓地。陈阿姨提前将财产进行分配,写下遗嘱并完成公证。

2022年,陈阿姨因病去世,准备落葬时,王林却大闹现场,要求三姐妹书面承诺放弃遗产继承。三姐妹未同意,王林拒绝落葬,井向墓园表示他不到场不许安排落葬,导致陈阿姨骨灰在墓园寄放长达七个月。

男子不满财产分配拒葬母亲

面对这一局面,三姐妹无奈将王林和该墓园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协助办理陈阿姨的落葬手续。

经过法院审理,法院认为,陈阿姨客观上无法为自己主张权利,因此基于公序良俗,三姐妹有权代办陈阿姨的落葬手续,而墓园也有义务协助落葬手续。然而,王林作为陈阿姨的儿子,却以死者遗产分配存在争议为由,拒绝办理落葬手续。这种行为不仅有悖于一般社会道德,而且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王林有义务协助办理陈阿姨的落葬手续。

男子不满财产分配拒葬母亲

在此背景下,三姐妹原告提出了请求,要求王林及墓园协助办理陈阿姨的落葬手续。法院认为原告的请求合理,予以支持。在法院调解下,王林同意放弃遗产继承,并签署了相关协议。最终,陈阿姨得以安息,骨灰得以落葬。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遗产分配问题往往容易引发家庭纠纷,因此在遗嘱制定时应当考虑周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同时,家庭成员之间也应该加强沟通和理解,尽量避免因遗产问题而产生争执。最重要的是,在处理遗产问题时,应该遵循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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