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海注册机器人企业,最高资产补贴达千万元

6月9日,《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0年修订)》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办法》,在南海区注册机器人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资产补贴

本次《办法》指出,南海区经促部门每年按照区政府重点工作、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需要发布年度项目申报通知(指南),扶持对象为列入当年申报通知(指南)的项目和达到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以及机器人产业发展相关企事业单位。其中,在租金补贴上,2019年1月1日(含本日)后在南海区内新注册成立的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在南海区域范围内租赁生产经营用房的,投产当月起前三年分别按照20、15、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企业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按企业实际租金给予补贴。当年度扶持资金只对上一年度1-12月期间的租金进行补贴。

而在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上,南海区将对2019年1月1日(含本日)后在南海区内新注册成立的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企业投产时固定资产投资额(含税)在3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税)的1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补助上限为1000万元。投产后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不予补助。

在产品补贴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国内销售情况补贴其生产的属国内自主品牌的三轴或以上工业机器人。销售给国内用户或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的,按整机售价(不含税)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25万元/台。销售成套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的,可根据其中工业机器人的售价,按上述比例进行补贴。不过,申请产品补贴企业必须是在南海区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以工业机器人研发、生产制造为主营业务,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在南海区内使用厂房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企业要有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团队。

《办法》还规定,2019年1月1日(含本日)后在南海区内登记注册的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自投产当月起前三年分别按企业对南海区地方财政贡献额度的100%、100%、50%比例标准对企业进行奖励。租金补贴和财政贡献奖励同时也对南海区机器人集成系统企业适用。

《办法》也同时扶持机器人应用及智能化生产线建设。其中,品牌企业购买机器人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按机器人购置费(不含税)给予10%的资金奖补,单个机器人奖补不超过4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奖补资金不超过500万元;非品牌企业购买机器人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按机器人购置费(不含税)给予7.5%的资金奖补。单个机器人奖补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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