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药材市场价格变化的因素有哪些?
一般认为市场价格变化是取决于产品供需双方的变化,如供大于求,市场就疲软萧条,价格就降低,货源太多还可能形成烂市,无人问津;如求大于供,市场就活跃,价格就会攀升,有时还会出现预想不到的“天价”;当供求双方基本持平时,价格和市场也会比较稳定。但影响供求双方矛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要认清中药材是给人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不会因药材价格上涨,有了病就不吃药,不治病,也不会因药价降低没病吃点便宜药。药材中也有一些是药食同源的中药,如桔梗,除药用外,还可做高芹薯蔬菜淹制咸菜供食用,如有出口其需要量可能增大;还有些滋补强壮药,如枸杞、西洋参、、黄芪、党参等等,这些药材在价格便宜时,确实可吃点便宜药来滋补身体,但它和水果,蔬菜等食品的需要量相比,还是相差甚远,其需要量也是有限的。对那些纯粹是药材来说,其需要量是比较稳定的。比如,治疗流感和肝炎的板蓝根,在价格每千克4元时,首慎它的年需求量是8000吨,价格上升到12元时(上涨2倍),它的年需求量还是8000吨,当价格下跌到2元时,年需求量还是8000吨。它的需求量除正常需要外,还受当年流感和肝炎的流行情况,以及自然灾害等的影响,除非出口量增加或扩大医疗范围,其需求量才会有较明显的变化,多了就会烂市。所以中药材才会有“药材多了是草,少了是宝”,“黄金有价,药无价”的说法。因药材的需要量比较稳定又不是太大,客观因素的影响作用较大。其影响因素主要有下面几点:
(1)药材的种植年限和栽培技术的难易程度 一、二年生药材的生长周期短,栽培技术比较容易,或生长适应性较强,适宜生长的范围较广,生产恢复较快,容易引起生产过剩,市场的周期性变化就较短。如款冬花(以花蕾入药有润肺、止咳、消痰下气的作用,是常用中药)在1985年6月市场价是4~6元(元/千克下同),款冬花主要靠野生资源,因价格很低,农民没积极戚者性,不愿上山采挖,1986年6月涨到30~32元,一年就涨5~6倍,因而刺激农民积极采挖野生冬花,甚至进行人工栽培,货源多了,价格又逐渐下滑,1989年6月跌为20~24元,因库存量大,价格一时上不去,长时间低价,1990—1995年长期徘徊在12~17元,又挫伤了农民采药种药的积极性。农民多年不种不采,1996年6月又暴涨到50~60元,比1985年涨10倍,1996年8月再涨到80~90元,产新后12月份又回落到50元左右,1997年下半年又涨到100~150元,最高价180元,1997、1998年农民再次大量种植,直到1998年10月产新后才开始下降,到1999年以后急降到15~20元。因为冬花是一年种一年收,栽培技术比较简单,生产恢复很快,种植面积大了,又会造成产品过剩和价格的下跌。
太子参以块根入药,是一种滋补强壮药,有益气健脾、生津润肺等功能,适应性较强,我国许多地方都可以生产,主产江苏、山东、安徽、浙江、上海、福建等地,是越年生植物。秋季栽种,冬季长根,春季发苗,夏季枯萎休眠,生长季短。生产的恢复更快,1986年前因产量大,供大于求,1985年出现烂市,出售价只有1元/千克,药贱伤农,农民不愿再种,产量减少,加上库存量也逐渐减少,价格开始回升,1990年底突破百元大关,由于媒体的炒作,许多发财致富的小广告满天飞,又刺激农民种植太子参的积极性,特别是1992年秋农民大量购种扩种,1993年产量大增,再次跌入低谷为4~5元,农民再缩小种植面积,加上部分地区遭受水灾,产量大减,1995年产新后又升到14元,1996年7月产新后再升到16~20元。
冬花和太子参都是一年生药材,其市场变化快,大起大落的周期短,下面再举一个多年生药材,黄连,从种子育苗到收获大概需6~7年的时间,市场的周期性变化起码也需6~8年以上,黄连的栽培技术难度较大,技术较复杂,需搭棚遮荫,生产的发展和恢复相对会较慢,市场的周期性变化可能会更长。从解放后黄连生产的变化,看黄连市场的周期性变化,20世纪50年代,国家比较重视药材生产,黄连生产也有所发展,当时全国黄连的年产量达20万千克,年需要量也约20万千克,供需基本平衡,到60年代因政策原因,以粮为纲,对黄连生产不加重视,生产管理不善,加上自然灾害,黄连产量剧下,年均产量只有14万千克,1965年最低已降到8万千克,而此时的年需要量已增到50万千克,出现严重的供求缺口,因当时是计划经济时代,价格比较稳定,70年代生产有所恢复,年产50万千克,供求缓和,1975年以前的市场价格,基本上稳定在20元以下,80年代初改革开放,市场放开,黄连的价格也逐渐攀升,到1985年曾达到50~58元,最高价曾出现过120元的高价。当时确有一批黄连专业户脱贫致富,成为当时的万元大户,当地产区也曾流行过这样一句“要挣钱,种黄连”的口头禅,农民一哄而上争种黄连,从80年代初到80年代末,种植面积一路攀升,1982年的种植面积只有1066公顷,1984年已发展到2467公顷,1986年又创历史新高达3600公顷,1980—1990年平均每年种植2670公顷左右,年总产量达400万千克,产量剧增,导致市场价格猛跌,如1988年初还曾从1986年的40元升到60元,但当年下半年就猛跌到20元,1989年后一直保持在17元左右的低谷,并维持到90年代。如1994年著名黄连主产区四川(现重庆)石柱黄水镇的收购价跌到7元的惨状,市场的反差太大,变化太快,药贱伤农,药农心有余悸,缩小种植面积,有的甚至不敢再种,黄连是多年生品种,80年代末种的要到1995年以前才能收获,所以1995年以前的产量是相当大的,如1992年可产250万千克,1993年可产165万千克,加上库存153万千克共有320万千克,1995年以后虽产量锐减,但由于库存量大,又可维持几年,市场价格还是慢慢回升,1995—1996年回升到24~26元,1998年升到40~45元,1999年升到70~80元,从2000年8月开始猛涨,只有100天左右就从春天的80元上涨到240元(最高达280元),是年初价格的3倍,是十年前的十几倍。由于价格飞涨,有些药农致富心切,把还没有到收获期的3年生黄连也挖出来卖,由于质量较差和未足干就急于出售,价又降到200元以下,最低降到150元左右,2001年上半年基本上稳定在180~200元之间,下半年再降到110~120元之间。
(2)国际金融大气候的变化,也会影响出口药材的出口量及价格变化 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亚洲的金融危机,引起整个地区经济萧条,大大影响我国中药材的出口量,最典型的可说是韩国对我国桔梗的进口,桔梗以根入药是主治外感咳嗽,咽喉肿痛和支气管炎的治感冒要药,在韩国主要把它作为蔬菜食用,多作咸菜食用,韩国与我国建交后,大量进口我国鲜桔梗,1994年每千克鲜桔梗收购价3元,1995年升到6元,1996—1997年最高价达8元左右,致使干桔梗减少,而带动干货价格的上涨,从3元一路上涨到15元左右,667米2产值也从2000元左右升到万元左右,从而刺激农民大量种植。桔梗的适应性较广,我国南北许多地方都可以种植,发展很快,种子也由每千克30元左右涨到100元,到1997年底达160元还有人购种种植,但好景不长,到年底受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韩国减少从我国进口鲜桔梗,我国的出口量突然锐减,因货太多,国内市场暴满,价格再次大幅度下滑,鲜桔梗由每千克6~8元又跌到3~4元,干桔梗药材也从16元跌到10元左右,1999年再跌到5~6元,直到2001年下半年才又回升到6~7元。韩国的经济也逐渐恢复,可能会逐渐恢复对鲜桔梗的进口。
(3)自然灾害的影响 如水灾、旱灾使许多药材减产。某种疾病的流行,如20世纪80年代上海一带甲肝流行,使板蓝根货奇缺;1998年年底流感流行都拉动了板蓝根价格的上涨。
(4)某些药材的药性作用比较相近,可相互替代也会引起市场价格的变化 如人参和西洋参的药性相近,自80年代初西洋参在我国大面积引种成功后,由于西洋参的医疗保健适用范围比人参广,多数人都改服西洋参进补,人参的用量明显减少,90年代后人参的价格一蹶不振,价格一直翻不起身来。
(5)某些药材用途的扩大,新药的开发都会引起该药材需要量的增加 近年来由于对银杏叶和杜仲叶治疗心血管疾病的研究和开发,使原本被废弃的叶有了医用价值而身价倍增,又是出口创汇的药材,需求量大幅度增长。丹参由于进一步开发用于心脑血管疾病的治疗效果显著而被广泛地应用,用量大增,也会拉动价格的上涨。
(6)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也会引起药材价格的改变 如国家紧缩银根,则可用于收购药材的资金减少,药材价格必定会下跌。
1998年国家出台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森林的政策,对一些需要搭棚遮荫栽培的药材如人参、西洋参、三七、黄连等由于不能随便砍伐森林搭棚,因搭棚材料缺乏,只能研究改变遮荫方式,如采用尼龙网棚(造价较贵需投资)或采用林药间作或其它高秆农作物间套作,由于栽培方式的改变,需要实践探索经验,掌握技术,所以现阶段对这类药材的发展不会太快,有些需用木材拌栽作营养源的真菌类药材,如天麻、茯苓、猪苓等。其发展也会受到一些限制。对那些木本药材来说,其发展会得到保证,可做到有计划种植和有计划砍伐,药材的质量会更有保证,不会因乱砍乱伐而降低药材质量。以上这些药材栽培,由于受国家政策的保护,不能随便乱砍乱伐,其价格可能会上涨一段时间,以后会比较稳定。
还有,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防风固沙,禁止甘草乱采乱挖,暂时野生甘草会减少,暂时价格也可能会上涨一些,相反它可能会大大刺激人工种植甘草的发展,当人工栽培的甘草大量种植后,甘草的价格可能很快又会滑落。
(7)人为的炒作,在药材价格的变化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 有许多药材的供求关系,并不像人们宣传的那样失去平衡,有些小品种药材,只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就很容易控制相当数量的货源,进行垄断经营,加上媒体的炒作,更会造成市场的混乱。如前些年的款冬花,1996年前长期徘徊在12~17元/千克,因媒体炒作,使价格一涨再涨,1996年下半年已涨到80~90元/千克,1997年下半年又涨到100~150元/千克,最高价曾创180元/千克的记录,直到1998年10月产新后才开始下降。又如太子参,前些年所谓“发财致富”的小广告铺天盖地而来,价格出现大起大落,曾出现过210元/千克的天价,农民大量扩种后价格又出现大滑坡,曾出现1元/千克的地价而烂市,无人问津。
代表委员呼吁破解中药价格失衡,具体该怎么破解?
对于目前的中医药价格失衡的问题,就应该打破行业垄断,尽可能的把医药价格的定价权回归到市场当中,运用市场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对于我们国家目前的整个中医药市场来说,它的大部分中药产品都是由国家比较著名的中医药企业来进行生产和控制着,那么就意味着这些公司生产的产品,往往他们的价格就比较昂贵,因为对于这些中医药产品来说,国家也有着很多的保护方式,他们在进行生产的时候,国家往往会有一定的价格补贴,但是对于胡镇这些中医药产品他们在推向市场上面的时候,但是并没有把这些财政资金发挥到极致,反而它的价格还是处于一个比较高的位置,但是对于一部分的药品来说,它的价格却是非常的低,没有足够多的利润,所以说很多人和很多企业在生产的时候也不愿意进行过多的生产,那么就会导致不少的医药产品出现供给短缺的问题。
所以说对于目前的整个中医药市场来说,就需要寻找一个解决方式来打破这样的行业垄断,因为对于这些关于服务于人民生命健康的产业来说,它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自然垄断性质,想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非常困难的,而且对于这些中医药产品来说,它本身就有着一定的技术门槛,那么对于国家来说就应该尽可能的降低这些准入的门槛,尽可能的引入市场机制来解决这个问岁歼题,因为在整个市场当中竞争的话,把更多的企业吸引到这个市场当中,那么就可以提高相应的竞争力,能够给患者提供更多更乎做冲为有效的中药产品,打破这些寡头的垄断地位,让这些小企业也能够发挥自身的作用。
中药材购销的管理行业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中药管理做出了一些明文规定。
1.《药品管理法》的规定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第3条)
“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准确无误。……”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0条第二款)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巧山(第l9条)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第21条)
“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除外。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第31条)
“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中药饮片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执行。”(第32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第34条)
“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36条)
“新发现和从国外引种的药材,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键扒准后,方可销售。(第46条)”
“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第47条)
“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第53条)
“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103条)
2.《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所使用的原料药,必须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医药产品注册证书;但是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除外。”(第9条)
“国家鼓励培育中药材。对集中规模化栽培养殖、质量可以控制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中药材品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第40条)
“生产中药饮片,应当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不得销售。中药饮片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中药饮片的标签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稿宽昌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第45条)
3.中药管理的其他规定
(1)国家对部分重点中药材购销实行严格管理
在购销活动中实行国家管理的重点中药材有以下两类:
第一类:野生、名贵品种,麝香、杜仲、厚朴、甘草。
第二类:产地集中、调剂面大的品种,黄连、当归、川芎、生地、白术、白芍、茯苓、麦冬、黄芪、贝母、银花、牛膝、元胡、桔梗、菊花、连翘、山萸肉、三七、人参、牛黄,共20种。
(2)国家实行进出口管理的中药材品种
①实行部分中药材出口管理的规定
出口按照先国内、后国外的原则,国内中药材生产供应严重不足时应停止或减少出口,国内供应有余品种应鼓励出口。出口中药材必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审批,办理《出口中药材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出口手续,目前国家对35种中药材出口实行审批管理,具体品种如下:人参、鹿茸、当归、蜂王浆(包括粉)、三七、麝香、甘草及其制品、杜仲、厚朴、黄芪、党参、黄连、半夏、茯苓、菊花、枸杞、山药、川芎、生地、贝母、银花、白芍、白术、麦冬、天麻、大黄、冬虫夏草、丹皮、桔梗、元胡、牛膝、连翘、罗汉果、牛黄。
②实行部分中药材进口审批管理
根据国务院1986年1月15日国发(1986)8号文件的规定,国家对以下l3种中药材实行进口审批制度:首先取得《进口许可证》后,方可进口,具体品种是:豆蔻、血竭、羚羊角、广角、豹骨、沉香、牛黄、麝香、砂仁、西红花、胖大海、西洋参、海马。为进一步加强进口药材监督管理,保证进口药材质量,2005年3月2日召开的全国药品注册工作会讨论制定了《进口药材管理办法》。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作价办法
一、中药材价格管理
(一)国产中药材价格
麝香的收购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仍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计委管理,并继续实行国家指导价。其他中药材的收购价格,除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中药行业主管部门选择管理的少数品种外,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中药材批发价格由省级唯肆物价部门会同同级中药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差率控制,并区别品种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差率,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中药材零售价格实行差率控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差率,批零差率最高为35%。
(二)进口药材价格
进口药材口岸价格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中药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批发价、零售价实行差率控制,按国产药材的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顺加作价。口岸价、批发价、零售价均按《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中规定的进口药品的作价公式计算。二、中药饮片作价办法
中药饮片出厂、批发原则上实行同价,无税价与增值税分开,但考虑到销售对象不同,亦可执行价税合一的批发价格,即对饮片厂直接销售给零售药店和医疗单位的,均为含税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为含税价。
(一)饮片批发困嫌价格
作价公式:
无税批发价=〔原药实际进货价÷(1-损耗率)
+辅料费+各项费用〕×(1+成本利润率)
含税批发价=无税批发价×(1+增值税率)
其中:
1、损耗率、各项费用标准在不突破现行价格水平的前提下,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中药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省内饮片生产、经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2、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范中药饮片生产流通秩序的总体规划,凡列入国家中医指尺轿药管理局定点的全国重点饮片厂生产的饮片,最高成本利润率为7%;未列入上述重点饮片厂,但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核发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合格证验收准则》的,最高成本利润率为4%。
(二)饮片零售价格
作价公式:
零售价格=含税批发价格×(1+批零差率)
批零差率根据药品的价值和质量实行差别差率,批零差率最高为35%。
(三)饮片要逐步实行优质优价和等级差价,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中药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三、尾数取舍
中药材及饮片批发价格以千克为单位,尾数保持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零售价格以十克为单位,尾数保持到分。处方以剂为单位,总和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