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老师可以有副业吗(在编老师可以有副业吗)

在编老师可以有副业吗,在编老师可以有副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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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编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能有副业吗如奶茶店雇人管
  • 在编老师可以搞副业吗
  • 在职教师是否可以兼职
  • 一、入编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能有副业吗如奶茶店雇人管

    入编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能有副业吗如奶茶店雇人管?说实话工资太低,不够家用支出,比医院护士(当然要比教师辛苦)月收入低多了,我们这还喊着取消精神文明奖等。

    公职人员不能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不能从事营利活动,包括证券、股票等,这是有明文规定的,违规就要被处置。

    教师、医护人员,都是公职人员序列,属于事业人员,当然也不能例外。如果自己的工资收入低,不够支付家庭支出,正好有机会干个副业。现在“双减”政策执行严格,又不能凭自己的专长,谋取利益,就有人想开个小店,打个零工什么的。这样做明显是违规的。虽然是利用业余时间、假期,也宁可辛苦自己,不影响工作,但依然是违规的,不允许的。

    如果有此类违规行为,被别人举报,或者被单位或者主管单位、纪检机关查处,都是要承受一定的处分的。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降低待遇等经济处罚,免职,直到开除公职。

    如果实在对工资收入不满意,可以自主择业。如果舍不得“铁饭碗”,也丢不下体制内的社保保障,可以先试试“离岗创业”,可以在两年期限内试水,看到底是外面的世界更精彩,还是大家争着抢着挤的体制内更香。

    当然,利用业余时间,偶尔摆摆地摊,或者靠自己的苦力,跑跑滴滴,送送外卖,以贴补家用,现在是在温情执法的允许范围内的。这只是因为实在是家庭所需,没有办法,同时还要顶着巨大的社会压力。或者利用自己的智慧,写写小文章,写写书,发一些专业性或者正能量的视频,也可以获得一些收入。如果是专业或者行业内的作品,还能得到单位的支持甚至奖励。

    经商,办企业,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只能是给家人、朋友帮忙,还不能获取工资性收益,才是不违规的。


    只要跟教育无关就行,我也想找点兼职干,加油吧[加油][加油][加油]


    不,你没有开店。是你家属或者爸妈开的,你只是没事会去帮帮忙而已[机智][机智][机智]


    在编制内的教师,就应该好好学习巜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在职教师不得“有偿补课”,要忠于职守,落实双减政策一心一意培养孩子

    如果你父母,爱人开店,办有营业执照,他们可以做,你在上班时间不能去帮忙,双休学校没布置任务,可以帮忙你在上班时间不能去干这事。公私分明。

    困是暂时的,不能因为有困难就去做兼职。刚参加工作都是工资低,以后会慢慢好起来的。年轻人生活要艰苦点,别攀比。别做违反教育规定的事。好好珍惜这份工作


    我觉的应该能。现在是金钱社会,底层人民需要赁介自己的才能与知识为社会服务,增加自己的收入是可以的。可是,首先应该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与精神。把职业道德放在第一位。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为你的职业做出贡献。然后在去发挥自己的剩余价值。


    严格意义上是不可以!

    不过啊,只要你不是法人,教育局基教科也没兴趣管你。只要你在学校认真工作,就可以咯!


    怎么判断影不影响?

    你去,他去?谁说了算?

    所以为免有矛盾,不准教师有副业而已。

    否则,保安能不能说,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看手机行不行?


    可以的,只要不是培训机构,就可以


    不让的。别说是在编教师,管理严格的企业,像我们这里的唐山三友集团,歇班都不让跑滴滴。


    如雇人经营,你可以扩大经营范围,大挣而特挣一笔,又有谁,有什么理由阻止呢?

    二、在编老师可以搞副业吗

    在编老师不可以有副业。依照行政法规,在编教师在外兼职是禁止的,在编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有规定限制其兼职行为。如果属于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管理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只有在合同约定或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时,兼职才是禁止的。在编老师职责:1、本规范适用于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各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现场、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的指导教师。2、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从严执教,又要满腔热情,关心爱护;要结合教学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三、在职教师是否可以兼职

    在编的公办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
    依照行政法规,在外兼职是禁止的。

    如果属于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管理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只有在合同约定或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时,兼职才是禁止的。在编的公办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
    依照行政法规,在外兼职是禁止的。

    如果属于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管理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只有在合同约定或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时,兼职才是禁止的。

    各地教育局有禁止利用教师便利补课,如果教育局有明文禁令的就不可以做,而其他兼职没有明文禁止也是可以的,前提最好不要影响正常的教学质量,要分清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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