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怎样向法官求情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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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尽快与办案检察官沟通一下。”10月12日一早,麻城市检察院12309案件管理中心来了一位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曾某,他看上去十分焦急,一进门就让案管工作人员帮忙联系办案检察官,希望越快越好。

接到电话后,检察官方晨来到了一楼。曾某看到检察官,立即向她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并恳求道:“因为这件事,我被厂里开除了,我真的很后悔,不应该贪图小利。我家里条件不好,全家老小就等着我一个人挣钱,前几天有个老乡帮忙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对方通知我下午就要出发去外地,检察官,您看这个案子能不能抓紧办呢?”

其实在曾某来之前,检察官已经对案件有了初步的了解。这是一起较为简单的盗窃案件,曾某在麻城市一工厂上班,他私下里配了一把仓库钥匙。2021年7月5日至10日期间,曾某5次趁无人之际进入仓库,将工厂使用过的铜棒(“哈呋”)盗走,并卖给外面收废品的人。经鉴定,被盗的铜棒(“哈呋”)价值1525元。

听了曾某的诉求,检察官当即对曾某进行了讯问,表示会认真考虑他的请求,并让他先等消息。

回到办公室后,承办检察官再次认真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核实了全部证据,发现犯罪嫌疑人曾某具有以下情节:一是盗窃的数额较少,情节较轻。二是曾某已向失主支付赔偿款并取得谅解。三是曾某系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法定坦白情节。四是曾某到案后,具有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

结合案情,考虑到曾某的特殊情况,他已经因为此案失去工作,家庭经济困难。曾某作为家中顶梁柱,如果对其提起公诉,不仅会让他失去新找来的工作,还很有可能导致其全家生活陷入困苦。最终,检察官报请检察长决定对曾某盗窃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当天下午4点,距离曾某发车时间还有1个半小时,检察官通知曾某到12309案件管理中心,在律师到场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对其宣告不起诉决定。“真的太感谢检察官了,您真是我们全家的救星,我以后一定吸取教训,踏踏实实的赚钱养家,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曾某感激的对检察官说道。

“我们所办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常见多发轻刑案件,对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如果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和认罪认罚态度,认为不起诉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修复社会关系的,尽量适用不起诉决定终止诉讼。”检察官谈到。

案件虽小,关乎涉案人的人生。近年来,麻城市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积极践行“少捕慎诉”理念,真正做到“宽严相济”。对于刑期在三年以下的轻微刑事犯罪,则结合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大小或者是否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所致犯罪等量刑情节综合考虑当轻则轻,少捕慎诉,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罪犯尽早回归社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人民至上”的检察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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