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关注#快递面单显示,配送方式为送货上楼。死者家属认为,快递员送货未尽责,快递公司应对老人的猝死承担责任。据快递公司提供的通话录音,快递员和老人在电话中确认地址,通话中并未表明要将快递送上楼。12月3日,快递公司回应称,快递员与客户电话沟通时,客户明确表明主动下楼取货,快递员的操作符合公司流程,公司已派人与家属沟通对接。
看似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事实真相只有一个。这起纠纷的焦点,其实是合同条款是否如实履行的问题。快递面单显示配送方式为送货上楼,那么快递员就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按照约定将有关货物送到老人居住的楼层。当然,如果当事人主动免除对方这项义务,非要自行下楼取货,快递公司也就无须再承担未履约的法律责任。